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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陽明公園服務中心提供使用管理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11月2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0年11月25日臺北市政府工務局(100)北市工公字第1003591220 0號令發布廢止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工務類
/
公園管理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0年5月6日臺北市政府奉市長核定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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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8年12月31日臺北市政府工務局(98)北市工公字09836080400 號 公告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5點(原名稱:臺北市陽明公園服務中心攤位出 租管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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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0年11月25日臺北市政府工務局(100)北市工公字第1003591220 0號令發布廢止
法規異動
廢止1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