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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山坡地濫墾處理原則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84年1月2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84年1月23日臺北市政府工務局(84)府工建字第 84004844號函發 布本原則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工務類
/
建築施工管理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69年8月18日臺北市政府北市工建字第65675號函訂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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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69年9月5日臺北市政府北市工建字第66127號函修正發布全文3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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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84年1月23日臺北市政府工務局(84)府工建字第 84004844號函發 布本原則停止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