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交通監控閉路電視系統使用管理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2月1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6年2月10日臺北市政府(106)府交工字第10630126800號函自即 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交通類 / 交通管制目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