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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交通監控閉路電視系統使用管理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2月1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6年2月10日臺北市政府(106)府交工字第10630126800號函自即 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交通類
/
交通管制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4年11月15日臺北市政府(84)交工字第84081915號函訂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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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6年2月10日臺北市政府(106)府交工字第10630126800號函自即 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