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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獎勵民間投資興建公共平面停車場標租須知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1月2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8年1月21日臺北市政府(98)府交停字第09839002301號令廢止; 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交通類
/
停車管理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3年3月26日臺北市政府八十三北市交停字第09762號函訂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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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8年1月21日臺北市政府(98)府交停字第09839002301號令廢止; 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異動
廢止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