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松德大樓大禮堂場地收費基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2月1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2月13日臺北市政府交通局(101)北市交運字第1013603710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6點,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交通類 / 其他目

附件下載

法規異動

訂定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