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公共運輸定期票加價購買共享機車優惠方案使用戶役政資料管理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4月1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0年4月12日臺北市政府交通局(110)北市交管字第 1103027140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6點,自函頒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交通類 / 其他目

立法總說明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以下簡稱交通局)為補助臺北市民公共運輸定期票加
價購買共享機車優惠方案,向臺北市政府民政局申請使用戶役政資料;為
落實資訊安全,避免個人資料不當使用或外洩,保障個人隱私權益,爰擬
具「臺北市政府交通局公共運輸定期票加價購買共享機車優惠方案使用戶
役政資料管理要點」,其重點說明如下:
一、明定使用資料之目的。(第一點)
二、明定本要點業務應用範圍。(第二點)
三、明定本要點相關人員分工。(第三點)
四、明定使用資料之資料安全管制作業,包含處理個人資料之保密措施、
    定期督考查核與配合提供機關實施稽核作業之具體程序、使用完成後
    資料之處理。(第四點)
五、明定使用者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致當事人權益受損時應負之責任
    及使用者違反規定時應負之責任。(第五點)
六、明定本要點自奉核後實施及依內政部各機關應用戶役政資訊連結作業
    及管理要點辦理。(第六點)

法規異動

訂定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