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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支援災害防救緊急應變小組編組作業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91年11月1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1年11月12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91)北市警防字第9033195300號 函廢止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警察類
/
民防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4年11月9日臺北市政府(84)北市警察局警防字第 080862號函訂 定發布全文 9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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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1年11月12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91)北市警防字第9033195300號 函廢止
法規異動
廢止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