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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性騷擾防治措施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0月1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10月13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104)北市警婦字第1043040380 0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警察類
/
人事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5年2月21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九15北市警婦字第09531295100號 函訂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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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4年10月13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104)北市警婦字第1043040380 0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