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以下稱本分局),員警每日堅守工作崗位,
保護民眾生活安全,對於轄區治安、交通維持與努力,有目共睹。近年來
,社會各界日漸重視並肯定警察同仁為治安、交通之貢獻辛勞,本分局為
鼓勵員警勇於任事,接受社會各界之主動捐款,惟為有效且合理運用本分
局所受贈之捐款,並使支出程序公開、透明化,爰訂定「臺北市政府警察
局內湖分局捐款管理運用要點」,全文共計十條,其要點如下:
一、本要點訂定之目的(第一點)。
二、與捐款者不得有業務監督關係(第二點)。
三、明定接受捐款應開立收款收據(第三點)。
四、接受指定用途捐款之範圍(第四點)。
五、捐款經費之收支應依會計程序辦理(第五點)。
六、指定用途捐款之支用程序、核定決行層級(第六點)。
七、捐款紀錄應予詳載並定期公開徵信(第七點)。
八、公開徵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政府資訊公開法等相關規定辦理(第八
點)。
九、捐款由首長指派會計、督察(政風)、秘書(出納)及相關單位人員
組成查核小組定期實施查核(第九點)。
十、捐款收支管理及運用情形函報市政府(警察局)備查(第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