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911
人,瀏覽人次:
947376179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處理商圈內住宅區違反都市計畫法第七十九條第一項裁處作業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2月2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10年12月23日臺北市政府(110)府都築字第11031041381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4點,並自110年12月23日起生效(原名稱:臺北市政府處 理中山區四平陽光商圈及大安區永康商圈內住宅區違反都市計畫法第七十 九條第一項裁處作業原則)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都市發展類
/
都市計劃分區管制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10年4月13日臺北市政府(110)府都築字第11030308981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4點,並自110年4月14日起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 110年12月23日臺北市政府(110)府都築字第11031041381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4點,並自110年12月23日起生效(原名稱:臺北市政府處 理中山區四平陽光商圈及大安區永康商圈內住宅區違反都市計畫法第七十 九條第一項裁處作業原則)
附件下載
附件一-臺北市商圈內之住宅區清冊
附件二-連署書
附件三-流程圖
法規異動
修正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