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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違規廣告物優先查處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4月2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2年4月24日臺北市政府(102)府都建字第10262042900號令訂頒 ,並自102年5月13日起實施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都市發展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2年4月24日臺北市政府(102)府都建字第10262042900號令訂頒 ,並自102年5月13日起實施
法規異動
訂頒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