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違規廣告物優先查處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4月2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2年4月24日臺北市政府(102)府都建字第10262042900號令訂頒 ,並自102年5月13日起實施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都市發展類

法規異動

訂頒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