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因應重大停電事故緊急應變作業規定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03月0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95年3月8日臺北市政府九十五府消管字第09577330600號函停止 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消防類 / 災害預防目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