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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對「體育館、活動中心、室內游泳池」主要用途及從屬用途關係認定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10月1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95年10月18日臺北市政府九十五府消預字第09535044500號函訂 頒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消防類
/
災害預防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5年10月18日臺北市政府九十五府消預字第09535044500號函訂 頒
法規異動
訂定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