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地政處辦理重新規定地價實施電子處理系統規範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88年8月1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88年8月19日臺北市政府地政處(88)北市地二字第 8822390100號 函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地政類 / 測量目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