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地籍資料電子流通作業收費標準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6月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6月4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1)北市地資字第10131381900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地政類 / 資訊目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