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各類地籍統計報表填報作業注意事項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1月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5年1月8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5)北市地籍字第 10433602800 號函停止適用,並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地政類 / 其他目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