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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電影委員會作業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3月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7年3月1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07)北市文化藝術字第10730095 400號令廢止,並溯自106年12月29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文化類
/
組織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4年10月7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04)北市文化藝術字第1043028 85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7點,自104年10月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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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7年3月1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07)北市文化藝術字第10730095 400號令廢止,並溯自106年12月29日生效
法規異動
廢止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