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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市有藝文空間委託經營管理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10月2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96年10月25日臺北市政府九十六府授文化三字第09630674500號 函廢止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文化類
/
藝術教育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6年12月12日臺北市政府八十六府新三字第8609458500號函訂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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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 96年10月25日臺北市政府九十六府授文化三字第09630674500號 函廢止
法規異動
廢止2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