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市有藝文空間委託經營管理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10月2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96年10月25日臺北市政府九十六府授文化三字第09630674500號 函廢止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文化類 / 藝術教育目

法規異動

廢止2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