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立美術館接受民間捐款管理運用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9月2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5年9月22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05)北市文化藝術字第1053370 60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5點,自105年9月23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 北市立美術館接受民間捐款支用管理運用要點)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文化類 / 藝術教育目

法規異動

修正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