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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縣就業場所性騷擾防制自治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08月1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95年8月16日臺北縣政府九十五北府法規字第0950554859號令發 布廢止
法規體系:
/
新北市
/
組織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0年1月15日臺北縣政府八九北府法規字第497415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2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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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 95年8月16日臺北縣政府九十五北府法規字第0950554859號令發 布廢止
法規異動
廢止2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