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設會計室,置主任,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本局局務會議,由下列人員組成之: 一、局長。 二、副局長。 三、主任秘書。 四、科長。 五、主任。 六、秘書。 七、專員。 八、股長。 九、人事管理員。 局務會議由局長召集,並為主席。必要時,得由局長邀請或指定有關人 員列席或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