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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縣各級學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設置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6月1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0年6月16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教秘字第1000616080號令廢止;並 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新北市
/
教育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9年1月11日臺北縣政府北府教學字第 488364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6點(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法規字第0991209390號公 告繼續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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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0年6月16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教秘字第1000616080號令廢止;並 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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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基隆市和平國民小學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
法規異動
廢止1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