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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縣政府核發使用道路集會同意書作業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6月1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0年6月17日新北市政府北府工養一字第1000622310號令廢止; 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新北市
/
工務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7年8月29日臺北縣政府北府工規字第 0970639481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10點;並自即日生效(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法規 字第0991209390號公告繼續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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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0年6月17日新北市政府北府工養一字第1000622310號令廢止; 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異動
廢止1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