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宜蘭縣核發門牌證明書及門牌編釘收費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11月0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0年11月1日宜蘭縣政府府秘法字第1000168516-B號令修正發布 第2條、第3條條文
法規體系: / 宜蘭縣 / 財政類

法規異動

修正

  戶政事務所核發門牌證明書及編釘門牌工本費收費標準如下:
  一、門牌證明書:每張收費新臺幣二十元。
  二、門牌工本費:每面收費新臺幣六十五元。
  因行政區域調整或門牌改、整編,申請門牌及門牌證明書,免予收費。

  前條規費委由各鄉(鎮、市)戶政事務所徵收後繳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