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宜蘭縣選舉廣告物設置管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10月1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7年10月12日宜蘭縣政府府秘法字第1071807215B號令修正發布 第3條
法規體系: / 宜蘭縣 / 工務類

法規異動

修正

選舉廣告物之設置地點及方式,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路燈桿、電線桿設置廣告物,旗面下端應離地面二百公分以上。
二、競選廣告物,不得妨礙交通號(標)誌告示功能。
三、插植於地面之廣告物,其旗桿、旗座應穩固豎立。
四、競選布條、旗幟不得跨越道路懸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