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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宜蘭縣政府執行災害防救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前段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10月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0年10月6日宜蘭縣政府府授消管字第1000054232號廢止
法規體系:
/
宜蘭縣
/
消防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0年1月30日宜蘭縣政府九十府消救字第560號函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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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0年10月6日宜蘭縣政府府授消管字第1000054232號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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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法規異動
廢止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