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設下列各科,分別掌理有關事項:
一、圖書資訊科:掌理圖書、視聽資料之蒐集採編、閱覽、參考諮詢服務
以及辦理圖書館自動化及圖書推廣教育等事項。
二、視覺藝術科:掌理各類美術工藝品之蒐集、典藏、研究、展示教育及
公共藝術之推展等事項。
三、表演藝術科:掌理音樂、戲劇、舞蹈等活動之推展、演藝廳管理維護
營運及表演藝術團體立案、輔導、管理等事項。
四、藝文推廣科:掌理文化推廣、社區營造、義工組訓、文化藝術基金會
之立案、輔導、管理等事項。
五、文化資產科:掌理歷史建築、史蹟、古蹟、民俗及有關文物、文獻、
古物、民俗藝術之保存、維護與再利用,民俗藝術傳習,地方文史工
作推展等事項。
六、博物館科:掌理文物之典藏、展示、研究、教育、推廣及館舍維護管
理營運等事項。
七、客家事務科:掌理客家文化及語言之推廣與傳承、客家文物史料及文
獻之蒐集與保存、客家社團及地方產業之輔導等事項。
八、行政科:掌理文書、印信、出納、研考、法制、庶務、資訊、檔案管
理、營繕工程、採購、財產管理等事項。
未設科掌理之事項,由局長指定相關單位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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