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置秘書、科長、審核員、專員、稅務員、科員、助理稅務員、辦事員 及書記。
本局設人事室,置主任、科員及助理員,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本局設會計室,置主任、科員及辦事員,依法辦理歲計及會計並兼辦統計 事項。
本局設政風室,置主任、科員及辦事員,依法辦理政風業務事項。
本規程所列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各職稱之官等職等,依職務列等表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