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924
人,瀏覽人次:
884566846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新竹市舉辦各類大型活動使用道路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97年11月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7年11月6日新竹市政府府行法字第0970110686令修正發布第2條 條文
法規體系:
/
新竹市
/
交通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5年2月15日新竹市政府95府行法字第 0950014177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11條,自發布日施行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97年11月6日新竹市政府府行法字第0970110686令修正發布第2條 條文
法規異動
修正
[修正]第二條
本辦法主管機關為本府,審核管理單位為本府交通處。 有關交通秩序及道路障礙等違規行為之管理機關為新竹市警察局(以下簡 稱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