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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新竹縣辦理既有建築物未領得使用執照接水接電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2月3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2年12月31日新竹縣政府府綜法字第 1020189559號令修正發布 全文6條,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體系: / 新竹縣 / 工務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3年3月24日新竹縣政府93府行法字第 0930034491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6條,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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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2年12月31日新竹縣政府府綜法字第 1020189559號令修正發布 全文6條,自發布日施行

附件下載

附表一-新竹縣未領得使用執照之既有建築物申請接水接電申請書
附表二-新竹縣申請暫時接水接電證明切結書

法規異動

修正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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