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新竹縣政府辦理受監護兒童及少年出養原則及注意事項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3月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6年3月2日新竹縣政府府社工字第1060028574號函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新竹縣 / 社會類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