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桃園市國民中小學與教保服務機構辦理學生及幼兒團體保險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11月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8年11月1日桃園市政府府法濟字第1080273133號令修正發布名 稱及全文17條;並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桃園市國民中小學與幼兒園辦理 學生及幼兒團體保險辦法)
法規體系: / 桃園縣 / 教育類

法規異動

修正1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