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桃園市市立幼兒園場地使用收費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7月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5年7月1日桃園市政府府法制字第 1050149396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4條,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體系: / 桃園縣 / 教育類

法規異動

訂定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