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桃園市勞工教育大樓場地使用收費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2月1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10年12月17日桃園市政府府法制字第1100329827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4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體系: / 桃園縣 / 勞工類

法規異動

訂定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