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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新聞處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12月2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6年12月27日桃園市政府新聞處桃新行字第10600070001號函停 止適用,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桃園縣
/
新聞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5年10月25日桃園市政府新聞處桃新人字第 1050004518號函訂 定發布全文18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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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6年12月27日桃園市政府新聞處桃新行字第10600070001號函停 止適用,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