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909
人,瀏覽人次:
960285716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101 年度桃園縣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各管理機關(構)申請預算保留應行 注意事項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月1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2年1月11日桃園縣政府府主基字第1020011191號函核定修正發 布全文4點
法規體系:
/
桃園縣
/
主計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01年01月01日桃園縣政府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102年1月11日桃園縣政府府主基字第1020011191號函核定修正發 布全文4點
附件下載
附表-預算保留申請表(附表1至附表16)
法規異動
修正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