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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構學校員工風紀異常狀況通報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4月1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4月17日桃園市政府府政預字第1040095202號函訂定發布全 文7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桃園縣
/
政風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4年4月17日桃園市政府府政預字第1040095202號函訂定發布全 文7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表-員工風紀異常狀況通報表
法規異動
訂定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