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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中市立國民中小學輔導人員移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或他校服務作業規定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6月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6月5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中市教中字第 1040040628號函訂 定發布全文8點,自104年6月5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中市
/
教育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4年6月5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中市教中字第 1040040628號函訂 定發布全文8點,自104年6月5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件一-臺中市立國民中小學輔導人員申請移撥本局或他校服務申請表
附件二-委託書
法規異動
訂定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