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為增進中高齡勞工職場適應及穩定就業,透過補助事業單位個別工作
指導費措施,鼓勵事業單位僱用中高齡勞工時,立即指派資深員工進行最
多三個月的一對一工作指導,協助職場適應並穩定就業,以促進中高齡勞
動力運用,爰訂定「臺中市政府勞工局中高齡新進員工個別工作指導獎勵
計畫」草案。本計畫草案共計十四點,訂定重點如下:
一、本計畫訂定之目的。(第一點)
二、本計畫之主管機關及執行機關。(第二點)
三、本計畫之適用對象及資格。(第三點)
四、本計畫之申請方式、流程及應備文件。(第四點)
五、規範雇主應配合之事項。(第五點)
六、規範接受個別工作指導對象應配合之事項。(第六點)
七、申請個別工作指導費之獎勵標準。(第七點)
八、申請獎勵應備之文件、流程或時程。(第八點)
九、獎勵資格之撤銷或廢止情形。(第九點)
十、規範執行機關審查方式。(第十點)
十一、說明本計畫經費來源及經費用罄時作法。(第十一點)
十二、訂定實施期程。(第十二點)
十三、說明行政機關得委託民間機構辦理事項(第十三點)
十四、本計畫訂定及修正程序。(第十四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