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政府影視委員會設置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3月1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8年3月14日臺中市政府府授人企字第1080058710號函修正發布 第4點,並溯自108年1月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中市 / 新聞類

法規異動

修正

四、本會委員任期為一年,期滿得續聘(派)兼之。但代表機關出任者,
    應隨其本職進退。本會委員出缺時,本府得補聘(派),補聘(派)
    委員之任期至原聘委員任期屆滿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