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政府各機關註銷應收款項、存貨及存出保證金會計業務處理作業規定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2月2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7年2月26日臺中市政府府授主五字第1070036621號函修正發布 名稱及全文 6點(原名稱:臺中市政府各機關註銷經費賸餘-待納庫(押金 、材料)及應收歲入(保留)款會計事務處理作業規定)
法規體系: / 臺中市 / 主計類

法規異動

修正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