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南投縣弱勢家庭老人住宅修繕補助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8月1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8月19日南投縣政府府行法字第1040165192號令修正發布名 稱及第2條條文(原名稱:南投縣中低收入老人住宅修繕補助辦法)
法規體系: / 南投縣 / 行政類

法規異動

修正

本辦法補助對象為年滿六十五歲,設籍並實際居住南投縣,並符合以下資
格:
一、本縣列冊低收入戶。
二、本縣列冊中低收入戶。
三、本縣列冊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
四、請領老人農民福利津貼者檢具財產所得送審符合中低收入資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