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本辦法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指經申請戶籍所在地直轄 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為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之家庭成 員,並就讀嘉義縣主管之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具有學籍之學生。 二、學雜費:指學費、雜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