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府暨所屬員工禁止從事下列行為:
(一)禁止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及其施行細則,於上班或勤務時間
內上網發表個人政治立場,或利用網路違反行政中立規範者。
(二)禁止員工利用網路談論或散播侵犯他人權益之言論;或談論、散
播損及本府或其他機關、學校或個人聲譽之不當言論或行為。
(三)上班或勤務時間內,嚴禁員工從事個人商業或營利行為、架設個
人網站、下載非公(業)務所需之媒體檔案資料等行為。
(四)本府網際網路禁止所屬員工瀏覽或使用下列網站、網頁:
1.色情網站、網頁或下載色情相關影片、檔案。
2.國內、外線上遊戲網站、網頁。
3.國內、外提供之股票市場行情之網站、網頁。
4.國內、外各購物、拍賣網站、網頁。
5.國內、外社群網站。
前項第四款第四目,以經本府網站連結並為行銷農業產品及促進員工
福利之機關團體購物網站者,不在此限。
前項第四款第五目,為執行職務(如負責為民服務事項)或瞭解民意
、推動政策等之需要,仍得於上班時間或以公家電腦上網連結社群網
站。
員工非因公務需要瀏覽或使用第一項第四款第三目至第五目網站者,
以機關所訂午休時間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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