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440
人,瀏覽人次:
927388889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雲林縣政府處理妨害交通車輛實施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6月2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6月22日雲林縣政府府警交字第1013100066號函修正發布第 25點
法規體系:
/
雲林縣
/
警政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2年6月20日雲林縣政府府警交字第 0923100028號函訂定發布全 文31點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101年6月22日雲林縣政府府警交字第1013100066號函修正發布第 25點
法規異動
修正
二十五、所收移置費、保管費及代收之違規罰鍰應每日結算,且於翌日上 午分別解繳公庫專戶及監理站結案,遇星期例假日則順延一日辦 理解繳,代收之違規罰鍰,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