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542
人,瀏覽人次:
888247523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南市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月1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1月10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1010014778C號公告廢止繼 續適用,並自101年1月12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南市
/
教育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1年3月26日臺南市政府九一南市法行字第09102109180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24條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95年4月14日臺南市政府九十五南市法行字第09509505470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24條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3.
中華民國96年1月17日臺南市政府96南市法行字第09609500660號令修正發 布第6條、第8條、第18條、第20條至第22條、第24條條文;修正發布之 第6條、第8條、第20條、第21條第1款第1目及第22條條文,適用於95年 起入學之學生(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099036000 3號公告自99年12月25日繼續適用)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4.
中華民國101年1月10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1010014778C號公告廢止繼 續適用,並自101年1月12日生效
法規異動
廢止2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