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使用場地及設備者,應依本辦法規定繳納使用規費及保證金,收費金 額如附表。
本辦法所稱場地如下: 一、室外:大樓前廣場、兩側走廊、籃球場。 二、五樓:動態培力空間。 三、七樓:韻律教室、多功能研習教室、婦女成果展示空間、培力教室、 多媒體空間—大、多媒體空間—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