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南市政府應用戶役政連結作業電腦檔案管理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8月0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8年 8月 4日臺南市政府社會處南社處身字第 09813632510號函 訂定發布全文10點;並自98年 8月 4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南市 / 社政類

法規異動

訂定1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