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法令測驗實施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1月2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10年11月23日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南市警法字第1100641153號函 修正發布第9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南市 / 警政類

法規異動

修正

九、本局及所屬警察機關之負責規劃、辦理法令研讀測驗及參測人員之獎
    懲,悉依內政部警政署函頒「警察機關參加法令測驗人員獎懲標準」
    (如附表一)及「警察機關辦理法令測驗出力人員獎勵標準」(如附
    表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