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南市龜丹溫泉體驗池清潔維護費收費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5月2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5月28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1030490575A號令修正發布 第2條至第4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體系: / 臺南市 / 交通類

法規異動

修正

  臺南市(以下簡稱本市)龜丹溫泉體驗池票價分類如下:
  一、全票:新臺幣五十元。一般成人及十二歲以上青少年適用之。
  二、半票:新臺幣二十五元。適用對象如下:
    (一)持有年滿六十五歲身份證明之本人。
    (二)六歲以上,未滿十二歲之兒童。
    (三)持有退休公務人員證明或榮民證之本人。
  三、團體票:新臺幣四十元。適用對象如下:
    (一)四十人以上團體。
    (二)遊覽車團體入園。
  四、市民票:新臺幣二十五元。持有本市市民證明者適用之。
  五、優惠票:新臺幣十元。適用對象如下:
    (一)持有本市楠西區區民證明之本人。
    (二)三歲以上,未滿六歲之兒童。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免收票價:
  一、本市市民持有年滿六十五歲身份證明之本人。
  二、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其本人及隨同照護者一人。
  三、持有依志願服務法所核發志願服務榮譽卡之本人。
  四、未滿三歲之兒童。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